關于蘇寧、萬達之間的50.4億元股份回購款糾紛,新回應來了。
10月23日,一位接近萬達的知情人士表示,蘇寧并無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相關依據,萬達沒有義務進行回購。
該知情人士稱,事實上,根據雙方此前簽訂的投資協議,蘇寧要求萬達回購股份的理由不成立,萬達也不存在所謂違約的問題。而且,蘇寧所持大連萬達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凍結,客觀上也不具備回購的可操作性。
知情人士稱,萬達方面正積極通過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益。
10月23日傍晚,針對上述說法,ST易購(原證券簡稱“蘇寧易購”)相關人士表示,將依法依規維護自身權利,相關仲裁申請已被受理。至于“蘇寧所持大連萬達商管股份已被公安機關查封凍結”的說法,該人士表示并不清楚。
“如果仲裁庭支持仲裁申請人請求,被申請人有回購股份的義務?!?a href="http://www.fubin600.cn/xjhr-293" style="color:#555">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表示,假若回購股份確已被凍結,回購股份能否實現是執行層面的問題,不影響實際的權利義務判斷。
10月22日晚間,ST易購披露重大仲裁公告稱,近日公司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通知,申請人所提出的仲裁請求已獲受理。
公告顯示,ST易購請求裁決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萬達集團”)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蘇寧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蘇寧國際”)支付股份回購款50.4億元左右。同時,請求裁決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萬達商管”)對萬達集團的上述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。請求裁決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承擔本案仲裁費、保全費、保險費、律師費等全部費用。
此次糾紛,緣起于2018年之際蘇寧、萬達之間的一場戰略合作。
具體來看,2018年1月29日,ST易購與萬達集團、萬達商管簽署《戰略合作協議》。ST易購指定子公司蘇寧國際受讓了《戰略合作協議》項下的權利義務,并由蘇寧國際最終持有萬達商管4.02%的股份。
ST易購認為,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違反了《戰略合作協議》的約定,且觸發了《戰略合作協議》中的股份回購條款,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拒不糾正且拖延回購股份,遂基于實際情況,依據《戰略合作協議》的約定向貿仲申請裁決,請求裁決萬達集團和萬達商管回購部分股份,支付相應的股份回購款。
ST易購公告表示,鑒于案件尚未開庭審理,后續審理結果存在不確定性,因此對公司的影響尚存在不確定性。
作者:夏子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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