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》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》《易方達恒生港股通新經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簡稱“《基金合同》”)的相關規定,現就易方達恒生港股通新經濟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(基金代碼:513320,場內簡稱:HK新經濟,擴位證券簡稱:恒生新經濟 ETF,以下簡稱“本基金”)連續 3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相關事宜提示如下:
一、可能觸發《基金合同》終止的情形說明
根據《基金合同》的規定,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后,連續 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情形的,基金合同終止,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。
截至 2024年 4月 11日,本基金已連續 30個工作日基金資產凈值低于 5000萬元。若截至 2024年 5月 14日日終,本基金的基金資產凈值連續 50個工作日低于 5000萬元,則觸發上述《基金合同》規定的終止情形,《基金合同》應當終止,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、《基金合同》等規定對本基金進行清算。特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。
二、其他提示事項
1.若出現《基金合同》終止的情形,基金管理人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《基金合同》的約定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,履行基金財產清算程序。清算期間,投資者無法辦理本基金的申購、贖回、二級市場交易等業務。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,妥善做好投資安排。
2.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,請認真閱讀《基金合同》等法律文件及相關公告。
3.投資者可以通過撥打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熱線 400 881 8088,或登陸網站www.efunds.com.cn了解相關情況。投資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關銷售機構進行咨詢。本基金的銷售機構詳見本公司網站公示。
風險提示: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、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,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證最低收益。銷售機構根據法規要求對投資者類別、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風險等級進行劃分,并提出適當性匹配意見。投資者在投資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合同、招募說明書(更新)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(更新)等基金法律文件,全面認識基金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征,在了解產品情況及銷售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,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、投資期限和投資目標,對基金投資作出獨立決策,選擇合適的基金產品。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“買者自負”原則,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后,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特此公告。
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 4月 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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